根据国家法律、法规等相关规定,5月27日,大连市自然资源局代表市人民政府拟将下列5块宗地国有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给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,并依法办理国有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和不动产登记手续。土地用途为地下空间城市轨道交通设施,建设规模以可研批复及最终审定的规划方案为准,符合《划拨用地目录》,予以公告。
一、位于甘井子区营城西路以南、沈海高速以北,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 营城子车站(地下主体部分)建设项目,地下空间用地面积10999.2平方米。
二、位于甘井子区旅顺北路与辛艺路交汇处,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 周家沟车站(地下主体部分)建设项目,地下空间用地面积3361.2平方米。
三、位于甘井子区张前路与松江路交汇处西侧,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 辛寨子车站(地下主体部分)建设项目,地下空间用地面积3759.9平方米。
四、位于甘井子区旅顺北路与辛萍街交汇处,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 辛萍街车站(地下主体部分)建设项目,地下空间用地面积3958.9平方米。
五、位于甘井子区沈海高速以南、营沙路以西,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 幸福村车站(地下主体部分)建设项目,地下空间用地面积3938.9平方米。
来源:大连市自然资源局